學生“營養餐”在配送過程中,原本經公開招投標的知名品牌食品被換成了本地生產的不知名產品,疑似未拿到生產許可證的食品被允許進入校園試吃。連日來,河南商丘虞城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過程中發生的這件“荒唐事”,引發當地不少師生和學生家長的質疑和擔憂。
早在2001年教育部等部門就印發了《關于推廣學生營養餐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指出要抓好學生營養餐生產企業的資格認定與生產。生產供應商不僅要給學生提供營養健康衛生安全食品,同時還要符合平衡膳食、色香味俱全的標準。
可令人感到遺憾的是,最近在河南商丘虞城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過程中發生一件“荒唐事”,原本經公開招投標的知名品牌食品卻被換成了本地生產的不知名產品,而且還堂而皇之地進了校園,讓學生“試吃”。這在當地師生和學生家長中引起不小反響,人們紛紛都在為學生“營養餐”變成“問題餐”而擔憂。
明明是一家經公開招投標的知名品牌食品,卻神不知鬼不覺地被換成本地一家企業生產的不知名產品,并且這家本地企業既沒有任何第三方機構的質檢證明,也很有可能在沒有取得生產許可的情況下,食品就提前被送進校園讓孩子們“試吃”,要說這里面教育主管部門不知情,恐怕沒人能相信。
一個沒有檢驗合格的食品,搖身一變就能進入學生餐桌,若是背后沒有相當大的馬力做靠山,想必誰都無能為力。現在“問題餐”的廬山真面目已漸浮出水面,對于知名品牌換成本地不知名品牌,校方稱,是按縣教體局統一安排,可是虞城縣教體局營養辦負責人則表示,是在各鄉鎮中心校主動要求下,局領導辦公會做出的決定,該負責人還出具了18份加蓋各鄉鎮中心校公章的《關于更換學生“營養餐”火腿腸的申請報告》。但這些報告除落款不同之外,內容基本一致,甚至有幾個報告一字不差。
由此,我們不難看出,這些所謂“申請報告”可能都是如出一轍的炮制。我想,這個看似嚴絲合縫的邏輯,恐怕對稍有留意者都能弄明白吧?“營養餐”變成“問題餐”,事關學生飲食健康安全,絕對馬虎不得,大意不得,必須有人要為之付出代價。
有關部門就應該進一步順藤摸瓜,看看究竟誰有這么大的膽量,敢在學生營養餐上動手腳,搞利益分肥,發不義之財。所以,筆者認為,“營養餐”變成“問題餐”責任還需由個人擔,尤其是對涉事的相關責任人,要從上到下,都要負起相應的責任,該承擔領導責任的要承擔領導責任,該遭到應有懲罰的,也要遭到應有懲罰,絕不能姑息遷就。我想,唯有在“問題餐”事件中,深刻反思,舉一反三,才能杜絕類似事件不再發生,也不敢發生。